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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密组织 扎实推进 确保家电下乡政策取得实效
2009-02-23 10:09  文章来源:山西省商务部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周密组织 扎实推进 确保家电下乡政策取得实效

--省商务厅厅长王淑珍在全省家电下乡工作培训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金融危机冲击、扩大国内需求的战略部署,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要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拉动消费带动生产。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对各市县商务、财政部门的同志,家电下乡企业的负责同志分三批进行业务培训,这对确保家电下乡工作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更好地发挥这一政策在扩大内需方面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刚才,潘贤掌同志从财政的角度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就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实施家电下乡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
  长期以来,我们国家在扩大投资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有一套相对成熟的办法。但对如何通过财政政策支持扩大消费,我们却不太熟悉,既没有建立完整的政策体系,也没有形成顺畅的体制机制。实施家电下乡政策,就是通过财政支持直接扩大消费的一次有益尝试。
  (一)实施家电下乡,是统筹消费投资出口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
  我省有2000万农村居民,农民的消费需求远未充分开发,只要形成合理的体制机制,营造有力的环境条件,这部分消费需求就可以成为拉动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力量。全省农村有650万户家庭,即使农村家电普及率仅提高1个百分点,每种家电也可以增加6.5万台需求,扩大农村消费的潜力还是很大的。家电下乡政策实现了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由投资、出口向消费领域的拓展。这种突破有利于调动农民购买积极性,扩大农村消费,进而带动消费、投资、出口比例关系的调整,改变经济增长由投资、出口驱动的局面,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二)实施家电下乡,是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客观要求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家电生产国和出口国,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产量均居世界第一,出口依存度约50%,产能过剩严重。目前形势下进一步扩大出口不仅难度加大,而且面临贸易摩擦增加的局面,而国内城市市场接近饱和,亟需通过启动农村市场消化过剩产能。家电下乡政策把对出口的调控政策转向启动农村市场,不仅为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拓展了空间,有利于消化家电行业过剩产能,而且有助于把内需特别是消费真正启动起来,实现内外兼顾,和谐发展。
  (三)实施家电下乡,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
  目前,我省农村家电普及整体水平仅相当于城市上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彩电拥有量约为城镇的2/3,洗衣机和手机不超过1/2,冰箱仅为1/4。这与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家电下乡政策的主要内容就是对农民消费进行直接补贴,这样就增强了农民的家电消费能力,让农民能用上性价比高、服务有保障的名牌家电产品,尽早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彩电、手机还可以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帮助农民了解国家政策,获取更多市场信息,学习生产技术,促进农民增收。这是贯彻国家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具体体现。
  (四)实施家电下乡,是统筹协调农民需求与家电供给的客观要求
  目前,农民购买家电的愿望比较强烈,但由于缺少适销对路的产品,再加上农村市场分散,流通和服务成本高,造成农村家电市场价格高、网络少、服务差、秩序乱,严重影响了农民消费。虽然不少家电企业在开拓农村市场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和尝试,但单打独斗难以形成规模和气候。实施家电下乡,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能够引导生产企业针对农村消费环境和条件开发生产适销对路、物美价廉的产品,引导流通企业加快建立农村家电流通网络。这样不仅有利于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以单一供给结构面向差别很大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状况,同时可以解决农民消费心理不成熟、使用家电产品知识和经验不足等问题,促进产销衔接。
  (五)实施家电下乡,是统筹效益增长与节能减排的客观要求
  我省农村家庭家电耗电量占生活用电量的70-80%,节能家电普及率不到10%。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国家在家电下乡产品招标中特别突出了产品能效标准,家电下乡冰箱、冷柜能效等级要达到国家新标准的2级,相当于欧盟A+和A级;洗衣机全自动达到2级以上、双桶3级以上,比市场平均水平高2-3个等级;彩电能效指数小于1.5,比市场普通产品节电20%以上。从政策导向看,高标准有利于敦促企业在开发农村适销对路产品、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注重产品的节能,使家电下乡产品成为家电节能减排的先导和示范。从消费者角度看,这也体现了以人为本,有利于减少农民家电使用成本,减轻农民经济负担。
  二、正确理解和掌握家电下乡政策规定
  家电下乡政策设计新颖细致,从产品生产、销售到补贴资金发放,所有程序都通过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为正确理解和掌握政策规定,扎实有序地做好我省家电下乡工作,我与大家一起学习一下家电下乡的主要政策要点。
  (一)家电下乡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是补贴标准。商务部、财政部通过招标确定家电下乡产品的具体规格和型号。我省农民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国家财政比照出口退税率,对农民消费者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二是家电下乡产品。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大类家电产品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摩托车、电脑两类产品国家正在招标。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今后,将根据农民需求情况,对家电下乡产品继续进行补充和调整。
  三是补贴对象。家电下乡政策的补贴对象为我省具有农业户口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所有人员,但农民每户对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
  四是实施时间。自2009年2月1日开始,到2013年1月底止,为期4年。实施期间,农民持本人身份证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规定数量的家电下乡产品,均可享受补贴。
  五是指定销售网点。商务部、财政部已通过招标确定了我省20家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销售企业,并将继续招标再确定15家销售企业。其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经向所在地县级商务部门备案后,成为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
  六是补贴申报。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3日后,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并提供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和购买人储蓄存折。乡镇财政所核实确认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
  (二)商务部门的职责任务
  一是省商务厅的职责任务。要负责会同财政厅组织和指导全省家电下乡工作。制定全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家电下乡工作培训会议;会同财政厅公告家电下乡政策;组织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向农民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建立举报制度,会同财政厅及时查处违规中标企业及其销售服务网点的违规行为。
  二是市商务局的职责任务。要会同市财政局加强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会同财政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和组织实施家电下乡工作方案;加强政策宣传,指导县(市、区)商务部门开展宣传活动;督促县(市、区)商务部门及时受理中标企业网点备案;及时登录和使用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对各县(市、区)实施动态检查;强化协调服务工作,协调中标企业抓好销售服务网络建设,健全应急预案,有效防范促销安全事故和货源调供等问题;加强检查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地方保护、市场垄断、欺行霸市、恶意竞争、坑农害农以及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是县级商务部门的职责任务。要负责会同当地财政部门搞好网点备案、政策宣传、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受理中标企业网点备案;加强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及时将家电下乡有关政策,特别是补贴申领发放程序及所需证明材料等信息,采取印发公告、广播电视宣传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对促销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牵头制定应急预案,妥善解决好网点供应不足、网点销售管理不善等问题,处理出现抢购、挤购等市场秩序混乱行为;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加强对备案销售、服务网点的巡回检查,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
  这里我特别强调一下县级商务部门网点备案工作。受理销售企业网点备案并向农民和社会尽快公布,是家电下乡工作进入实际操作程序的前提条件。培训会结束后,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要尽快到各县商务部门办理销售网点备案手续。各县商务部门要按照网点备案的标准和要求,加快网点备案进度,务必在2月28日前完成20家销售企业的首批网点集中备案工作,并通过新闻媒体、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农民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三)中标销售企业及其销售网点的职责任务
  一是销售企业的职责任务。销售企业要加强渠道建设,完善农村家电销售及服务网络,组织销售网点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组织好货源,保证及时将中标产品送到农民手中,不以任何方式限制或禁止中标产品进入其流通网络;严守中标承诺,所销售的中标产品的市场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严把销售渠道进入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不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要制订对销售网点统一的工作要求,包括设立专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等。
  二是备案销售网点的职责任务。销售网点要按照规定设置家电下乡销售专区(专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要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要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等服务,并向用户详细讲解安全使用常识,使农民买得方便、用得安心;要做好销售信息的登记工作,产品售出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将销售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三、全面抓好家电下乡工作的落实
  家电下乡政策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部署,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内需与外需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全省各级商务、财政部门和家电下乡企业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领导,锐意创新,扎实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推动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省里已制定了《山西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和《山西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家电下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李小鹏副省长为召集人,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经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农村信用联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负责全省家电下乡工作。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负责家电下乡日常工作。各市、县也要成立家电下乡工作协调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推介,营造浓厚氛围
  家电下乡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关键在于能否让广大农民群众尽快知晓、理解国家的惠农政策。各级商务、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和积极开展家电下乡宣传工作,结合各地实际,制订统一的宣传计划和宣传内容,将家电下乡的政策内容、补贴标准和申领办法、销售企业及网点、补贴产品和型号等内容,通过电视、电台、网络、报刊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各中标销售企业要制订企业的宣传计划,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产品推介会、消费咨询会等活动,采取深入乡村发放宣传材料、走访农民用户和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自身品牌宣传;各销售网点要按照规范要求,在门店的显著位置设置信息公告栏,宣传家电下乡产品的品牌型号、购买办法、补贴标准、申领途径等信息,让农民看得明白、买得放心。通过开展各种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在全省形成关心、支持、参与家电下乡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提高农民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
  (三)加强业务指导,培训业务骨干
  培训一批政策熟、业务精的工作人员,是做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关键和基础。为此,省里组织各市县商务、财政部门和中标销售企业进行业务培训,各县财政部门回去后还要对所属乡镇财政所人员进行培训。要重点学习家电下乡的有关政策规定,明确各级各部门各有关人员在各工作流程中的职责任务,现场演示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让各有关工作人员明白在家电下乡工作各个环节中应该做什么,怎样做,达到什么标准。各中标销售企业要在省里培训的基础上,组织所属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进行培训和工作指导,确保家电下乡工作一经铺开就能迅速开展工作,并取得实效。
  (四)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销售企业在家电下乡工作中,要坚决以人为本,做好惠农、利农、便农的各项服务工作。各级商务、财政部门要继续发扬效能建设形成的良好工作作风,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耐心接受农村消费者的政策咨询,热情接待销售网点备案和补贴资金申报人员,办理各种审批要实行“一次性告知”,做到办事流程“零障碍”、服务质量“零差错”、规定之外“零收费”、服务对象“零投诉”。企业要切实践行招标承诺。各销售企业要加强产销衔接,做好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保证家电下乡产品及时、保质送到农民消费者手中,不能以任何方式限制或禁止中标产品进入其流通网络。各销售网点要主动做好销售服务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中标产品的销售限价。
  (五)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工作机制
  各地要在成立领导机构和建立工作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一是要建立工作报告机制。各级商务、财政部门要做好本地区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情况、售后服务情况、补贴资金兑付等情况的统计工作,于每月结束后一周内逐级汇总上报省商务厅和财政厅。对推广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要及时向省商务、财政部门反馈,便于及时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各中标销售企业要定期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报告销售工作情况,各备案销售网点要加强与当地商务、财政主管部门的联系,主动汇报销售工作情况。二是建立中标销售企业与销售网点的联系机制。各中标销售企业要加强对所属销售网点的联系指导,建立顺畅的销售信息渠道,及时掌握市场动态,统筹安排和组织中标产品货源,及时帮助销售网点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三是建立举报投诉机制。省商务厅、财政厅已设立家电下乡专线电话(               0351-4078706        ),及时受理农民及企业的咨询、举报和投诉,并将采取实地调查、电话查询、明查暗访、现场办公等方式,对举报投诉情况进行核实和处理。各级商务、财政部门和销售企业也要建立相应的举报投诉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家电下乡工作期间,省里将建立家电下乡工作巡查制度,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和资金管理、兑付等情况进行检查。各中标销售企业要派人对销售网点店堂设置、政策宣传、产品销售、信息登录、发票与标识卡管理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予以纠正。
  (六)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家电下乡是一项系统工程,从产品的生产、销售到补贴资金的申请、发放,涉及的流程长、渠道广、部门多,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协调配合。家电下乡工作历时4年时间,从2009年2月1日起到2013年1月31日结束,时间跨度长,推广任务重,监管难度大。各级商务、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宣传、公安、工商、税务、质监、金融等部门及各销售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密切的协调合作机制,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推广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同志们,在当前国际经济金融危机形势严峻的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出台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我省也将在近期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具体实施意见。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我省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大家更要团结一致,共同努力,确保家电下乡政策取得实效,为促进经济保持稳定较快增长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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